什么是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公证,指成年人在具有完全的判断力时,按照自身意愿预先选定监护人,并与其鉴定意定监护协议,在其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后,由其确定的监护人履行对其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照顾和管理职责的一种法律制度。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充分尊重个人的自主决定权,根据个人生活需求、习惯偏好,除了挑选自己的意中人作为的监护人外,还能决定赋予监护人何种监护事项、监护权限。
早期意定监护是为年满60岁以上老人制定的保护机制,之后法律修订,将意定监护的主体扩大到原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常见意定监护规定内容
- 人身照管
- 医疗救治
- 财产监管
- 权益维护
- 身后事务
- 其他事项
虽然意定监护公证与同性婚姻之间不能划等号,但是它能使同性群体在自己遭遇大病住院时由伴侣签字,年老时由伴侣照料生活起居。不过意定监护也缺少一些义务的规范和制约,例如婚姻义务中伴侣双方的互相扶养、忠实于对方等等。
意定监护如何办理?
就近前往公证处,提前咨询好是否可以办理,问清费用、材料、时间
双方携带sf证、hk本、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处可以起草)等公证处所需的材料
要注意的是,意定监护协议要避免确认协议双方之间的“配偶”关系。
注:本文仅供参考,以公证处具体规定为准。
本文仅为科普,不能办理意定监护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