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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涉台公证书是否寄达海基会?

本文分享有关公证书文书前往中国台湾地区使用的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办理前请确认好。

 

两岸文书使用流程

公证文书要在台湾地区使用,有时要求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验证。

可向海基会申请验证的大陆公证书的类型,共14种:

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财产权利证明、税务、病历、经历以及专业证明等。

大陆公证处(具有办理涉台文书资格的公证处),出具两份公证书(一正一副)。

申请人持正本,副本通过公证协会或有关省级公证(员)协会寄至海基会。

大陆出具的公证书副本,由核发公证书的公证处通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以公文寄送至海基会,副本寄达时间从公证日期算起,约3星期至1个月。

海基会将申请人提交的公证书正本与邮寄至海基会的副本核对,如果两者相符且内容无矛盾、无违反法令强制规定或公序良俗之处,且无待查证之疑点,即出具验证证明。

申请人需要携带公证书正本,自行前往海基会或者委托他人代为验证并领取证明。

 

那么在此期间,如何查询公证书是否寄达至海基会?

首先登陆海基会官网

点击文书验证,进入下一步,点击两岸公(认)证书查询

 进入下一步,点击文书验证

进入下一步,点击依公证书字号查询

进入下一步,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输入完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会出现以下页面

点击确定,显示下述查询结果。

如已寄达至海基会,本人或亲友可携带上述要求的相关文件前往海基会进行文书验证。

验证费新台币300元

 

申请文书验证手续

一、抽取号码牌

请先按触控式号码机萤幕抽取号码牌,本会人员将依序呼叫号码,并请依号码灯号至柜台接受服务。

二、填写申请书

在服务柜台备有文书验证申请书,请参考范例逐栏详实填写。每一字号公证书请填一份申请书。

三、备妥文件

(一)本人亲自办理,须缴交公证书正本、有效身分证明复印件(如:身分证或驾照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大陆居民,则须提供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须提供该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授权他人办理,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分证明文件原件,另须提供授权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书、授权人及代理人有效身分证明复印件。

(三)如法人为申请人,另须提供证明法人存在(如公司变更登记事项表等)及负责人身分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上授权人栏应填写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并盖公司大小章。)

四、缴纳费用

待本会服务人员呼叫号码后,持缴费通知单缴纳费用。每一字号公证书应缴纳新台币(下同)300元,申请验证数份同字号公证书或加(补)发数份验证证明,每一份加收150元。

五、核验、领件

(一)申请验证时,如大陆方面已寄来公证书副本,正、副本核验相符且合于发证要件者,本会得依「马上办」作业,原则上于1个小时内发给证明,请持凭缴费收据领件;如大陆方面尚未寄来公证书副本,本会可先收件,于收到副本后,依序办理。(本会中区及南区服务处仅受理大陆公证书副本寄达本会之文书验证马上办作业。)如果海基会在收到当事人的验证申请时尚未接到邮寄的副本,则于副本到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证

(二)「马上办」作业为顾及多数民众权益,每日办理同一申请人(公司)的文书验证申请案最多5件,其余本会先收件,待核验完毕后,再以挂号寄送或以电话通知领件。

六、疑案查证

如公证书有下列情形,海基会得依「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向大陆方面查证:

(一)违反公证机关有关受理范围规定;

(二)同一事项在不同公证机关公证;

(三)公证书内容与户籍资料或其他档案资料记载不符;

(四)公证书内容自相矛盾;

(五)公证书文字、印鉴模糊不清,或有涂改、擦拭等可疑痕迹;

(六)有其他不同证据资料;

(七)其他需要查明事项。

海基会依据当事人申请、机关嘱托或依职权向大陆方面查证。申请查证须依「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缴纳手续费及邮电费600元,实地调查费及快递费另计。

七、服务单位

(一)「联合服务中心」(地址为104244 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捷运文湖线大直站3号出口》)

柜台服务:服务时间为9:00-17:00;文书验证马上办收件时间为9:00-16:30(例假日休息)。

电话服务:服务专线(02)2533-5995,服务时间为9:00-17:00(例假日休息)

(二)「中区服务处」(地址为408013 台中市南屯区干城街95号自强楼1楼)

柜台服务:服务时间为8:30-17:00;文书验证马上办收件时间为8:30-16:30(例假日休息)。

电话服务:服务专线(04)2254-8108,服务时间为8:30-17:00(例假日休息)。

(三)「南区服务处」(地址为802304 高雄市苓雅区政南街6号6楼)

柜台服务:服务时间为8:30-17:00;文书验证马上办收件时间为8:30-16:30(例假日休息)。

电话服务:服务专线(07)213-5245,服务时间为8:30-17:00(例假日休息)。

 

海基会将当事人提交的申请验证的公证书正本与公证(员)协会寄交海基会的副本核对,核对无误,出具验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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